问答详情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购买吗,如果购买,需要注意什么

房产纠纷 2019-08-13 17: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那么,安置房买卖如何过户,  安置房买卖如何过户,安置房过户手续如下:  
    (一)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安置房过户的程序  ?
    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3、内勤收费。  
    4、科长审批。  
    5、主任审批。  
    6、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7、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的法律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
  • 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拆迁安置房若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1.第一类小产权房:
    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2.第二类小产权房:
    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3.第三类小产权房:
    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三、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
    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秦皇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