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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关于老动报酬的问题,想问一下,欠账人给打了欠条,我也去法院起诉了,发院也判了,债务人就没钱,而且又离婚了,法院强制执行他名下也没有财产,我最后把他拉黑名单了,他给我打电话说就没钱给,那怎么办,请回答,谢谢想问一下,欠账人给打了欠条,我也去法院起诉了,而且又离婚了,法院强制执行他名下也没有财产

离婚 2019-07-02 16: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外情目前的确是伤害夫妻感情的第一“杀手”,但面对这个问题,《婚姻法》并没有与其相对应的补偿或赔偿措施。我国《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了四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的。
    在司法实务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婚外恋现象都构成在法律上的“过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一方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无过错方据此提起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除了这四种情况外,夫妻一方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 1、公司欠账可以依法起诉公司。胜诉之后,如果公司仍不偿还欠款,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2、欠账起诉的法律流程如下:
      1)首先需要准备如下材料:民事起诉状、双方的有效身份信息、欠款事实存在的证明的材料;
      2)第二,带着上述材料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3)取得生效判决后,如对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你拿着刀子逼着我写一个欠条,那么是无效的。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民事诉讼法要求谁主张,谁举证。你说到的别人利用你在书上的签名伪造了欠条,从法律上看它的取得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如果你认为它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你必须证明。比如,你可以证明除了签名,其他内容都不是你的笔迹,因此不予承认。你也可以通过其他证人证明,这个欠条是某人自己伪造的等等。 
    2.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1条的有关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在离婚时,对方拿出许多欠条来,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要共同偿还所欠的债务。
    如果不适用以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可以不予以承认。
    协商不成的,可以找个和夫妻都说得上话的中间人予以调解。
    如果欠款数目较大,可以去法院诉讼,予以判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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