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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年3月退休。76年参加工作、2000年任技师、工岑35年、现在工资是多少、怎样计算

综合法律 2019-07-23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退休领取社会保险养老金的2个条件:
    1.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以上;
    2.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退休年龄而缴费年限不足的,继续缴费直至缴足方可退休)。在企业人员退休工资的组成中有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两部分的钱才能构成一个退休人员的月基本退休工资。
    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而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 2016年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的人员,不属于当年养老金调整范围的人员。只能等待2017年及以后养老金调整时受益。根据惯例规定,2016年1月份第一次开始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属于2016年退休范围。
    但2016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员,在今年年中也会有一个重算养老金的机会。确定退休当年养老金待遇的基数之一为退休当年的上一年度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而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多是在次年6月左右公布。
    目前2015年的社平工资还未公布。所以在2016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员,只能待上年的社平工资确定后,将重新核算退休待遇。这一做法仅限在每年1月至6月间退休手续的人员。
  • 工资支付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使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转变成实际所有工资的过程。  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是劳动者实际支配和处分工资的前提。为此国际劳动组织在1949年第95号《保护工资公约》原85号同名建议书中,对工资的支付保障作了规定。
    我国涉及工资的支付保障规定主要有《劳动法》、劳部发[1994]489号《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amp;#39;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amp;#39;据此,劳动者在工作中损坏物品,如果是因其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额,但每月扣除的数额以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为限,以保证该扣除不影响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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