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试用期需要提前几天辞职。因为公司原因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扣工资是否合理

合同纠纷 2019-06-24 22: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您对公司扣除工资的规章制度没有进行签字确认,可主张公司扣除工资缺乏依据;如已对制度签字确认,还可对制度中销售任务与扣除款项比例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关于经济补偿与赔偿,只有在公司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比如没有上社会保险、克扣工资等等)。
    另外,由于单位问题调岗,需要双方协商才可适用,否则单位不得任意进行。如您没有同意调岗且未上岗,可据此主张单位存在过错。
  • 不合理。
    1、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跟用人单位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只有用人单位为了特殊岗位需要,为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并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或者提供了培训条件,劳动者离职时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培训费用。
    一般的为了业务上岗的培训,不在此专项培训范围内,不需支付单位费用。
    3、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淮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