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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8年进入公司,其中08年到13年这五年期间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及公积金,这是违反劳动法的,14年初转正了才开始给我买,到现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给我签订无限制期限劳动合同,并在我没有任何过错,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将本人调离离现在工作地很远的地方,并降级!原来工作地在广州,现在调到海南,从质量主管降我质量员,这种做法是变相逼迫员工离职,针对公司以上两种违反劳动法行为,本人要求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11个月的补偿金和补交五年的社保,工作11年,到现在都没有属于自己的手上的合同,合同都在公司,没有下发给本人,本人进公司工作11年,现担任质量主管已经6年,很好的完成质量主管一职,工作到现在矜矜业业,没有任何不良行为,现公司这样无故远调和降级,虽说暂时待遇不会变,但公司政策将在下半年有变化,对本人未来的发展起了决定的的作用,并对本人内心影响非常大,自尊心严重受挫,同事之间的指指点点让本人不堪重负,面临奔溃,主动和公司交涉,要求协商终止合同,但公司要求本人要么单方面解除合同,要么到新岗位报到,态度强横,请这是违反劳动法的,本人要求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协商终止合同

劳动纠纷 2019-06-19 18: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个人主动辞职,单位不需要给您赔偿,除非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满足以上条件的,您可以主动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您的表述,您很不利,建议您等合同到期,只要单位不同意和您续约,单位就应当向您支付补偿金。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离职补偿金下限限制: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
    2、3款或第27条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三种情况如果劳动者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须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其它情况按正常生产情况下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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