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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为3年制,上班时间为5天8小时,合同上的上班地点在深圳关内,现在公司搬往关外并把我调岗,上班时间为6天,薪资不调动 2.我原来的岗位上在销售部信息员职位,后因公司人员流动让我暂接公司前台1个月,后延迟2个多月后搬迁到关外工厂,让我接手工厂前台,时间为6天制,薪资不动,让我暂接手前台我没有写过人事异动表,我现在的职位还是在销售部门 3.我不愿意接手工厂前台,但是公司却硬让我接,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如果跟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我2008年3月6日进公司,到今天有2年了。 烦请指教,我应该怎样做,谢谢!(急)人事部明天早上就会跟谈

其他 2010-02-26 00: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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