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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已经离婚,当时说好分开,但这个人有暴力倾向一直不敢搬家,之前也家暴过现在搬出来了,他也一直再找我,我害怕报复,他有我的身份证号和名字,会不会可以查到我在哪里住或者定位,而且之前他还暗示过他的一个朋友通过黑客可以看到朋友老公的微信聊天记录和位置,真的很害怕我已经离婚,之前也家暴过现在搬出来了,而且之前他还暗示过他的一个朋友通过黑客可以看到朋友老公的微信聊天记录和位置

离婚 2019-07-07 13: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 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如果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将身份证与户口薄的更改一致再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 遭家暴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离婚一般有两个途径,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因此您可以与男方协议离婚,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家庭暴力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您还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对您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金额由法院决定。但是,任何诉讼都是有风险的,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家庭暴力行为的存在,比如报警记录及医院检查记录等等,如果您不能提供证据,在实践中,诉讼离婚时,如果对方还是不同意离婚,一般第一次起诉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在等6个月再次起诉后,即使对方不同意,法院也一般会判决离婚。
  • 与其他原因导致的离婚一样,有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分为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
    协议分割,就是说夫妻双方就财产怎么分割自己作出约定。只要夫妻双方愿意,外遇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都是可以的,法律不予干涉。
    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外遇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难以达成约定,也就是说,对于财产该怎么分争执不下的话,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分割。
  • 男方家暴女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婚烟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于家暴事实成立,当事人离婚诉讼以及要求补偿事项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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