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妈连续买了几年的妇女安康险,但是2017年保险工作人员忘记从我妈银行卡里扣费了,今年18年我妈查出乳腺癌。现在要办理保险理赔,工作人员说17年没有扣费,不算。这种情况算谁的责任,之前买了那么多年的保险都不算数吗?谢谢我妈连续买了几年的妇女安康险,现在要办理保险理赔,之前买了那么多年的保险都不算数吗?

保险纠纷 2019-07-05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没有理赔和保额的说法。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保费,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
  •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保险理赔是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赔偿请求,进行查勘、定损、理算和实行赔偿的业务活动,是保险法律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是保险人履行其义务的主要形式。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
    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 银行卡在身上钱不见了,首先要先持卡到银行柜台打印明细查询款项是通过什么渠道不见的,然后再根据失踪渠道查询收款人及款项失踪的一系列经办人员。
    如果是因为持卡人个人客户信息及银行卡密码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银行是不负责任的。
    如果是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客户损失银行才会负责任。
    建议先持卡到柜台打印明细,查询款项失踪原因,根据具体原因才可以确定谁该负责。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毕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