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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产归儿子所有,儿子归女方抚养,房子由女方居住,其实就是啥也不要拍屁股走人,男方独自一人出去租房子居住,在男方没有找到房子定居前女方就强行赶男方出去,男方一怒之下让儿子写了承诺书,儿子承诺把属于自己名下的房子合分一半给父母,自己不要,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想全权拥有房子,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支付一半房款给自己吗?谢谢夫妻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产归儿子所有,儿子归女方抚养,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支付一半房款给自己吗?

离婚 2019-07-07 05: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房子为一方婚前购买所得,则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如果是独子,没有遗嘱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继承,属于夫妻共有,你应当分得。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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