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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父亲失联多年,母亲单方面起诉离婚并已再婚,现房产办理房产证,原产权人为父亲,请问怎么办理到我的名下?另外我还有个妹妹,我的户口上学已迁青岛,妹妹户口在家母亲单方面起诉离婚并已再婚,现房产办理房产证,原产权人为父亲,请问怎么办理到我的名下?

离婚 2019-07-16 12: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男女双方再婚时,子女均成年,所以没有建立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没有权利继承继父、继母的财产,只能继承自己亲生一方的财产。所以:房产属于女方婚前所有,由其女儿继承。男方和女方的其他财产要区分是否是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由各自的子女继承,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后由各自子女继承。
    主要涉及到举证。
    关于第二问题,双方子女在父母身亡后没有任何法律关系。至于是否迁走户口没有法律的强制规定。女方女儿可以不迁。
  • 对于该遗产继承的问题,首先说已经办理离婚就不属于合法的夫妻,相互之间无法定的继承权。对于其遗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法定第一顺继承人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
    在没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形下,由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离婚时,房产如何办理?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2)父母出资房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单方起诉离婚:
    1、写好起诉书,写明被告、原告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法院判定两人离婚、赔偿你多少钱。还有事实理由,比如说他那点做的你忍受不了的,然后要附上主要的证据,比如说打你啦要有验伤报告、照片、医院收据什么的,他侮辱你的话最好也能录音下来,反正要多多的收集证据这样比较有利。
    2、到法院去提起诉讼,基本上流程很简单,普通的小案件50块诉讼费,但是如果牵扯财产争议就不好说了、也会比较麻烦。
    3、如果只是感情破裂,要分居两年法院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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