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今天去法院,诉讼,保全,准备立案,公司保全可以,庭长告知,股东身份证信息不明确,无法保全,作为自然人无法调取个人公明信息,本案该保全人为即是公司全额认缴股东,又是法定代表人,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先起诉然后保全公司财产,然后申请法庭调查令,在诉讼过程中是否可以追加保全人诉讼,保全,又是法定代表人,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先起诉然后保全公司财产,在诉讼过程中是否可以追加保全人

诉讼 2019-06-30 08: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首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签订的合同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公司,由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当产生合同纠纷时,你不能起诉实施改性的法定代表人,只能起诉公司。其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分公司不能参加诉讼,只能由公司参加诉讼,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 民事诉讼法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其中的其他经济组织据包含了 依法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所以,如果你想起诉合伙企业,而该合伙企业已经登记并有营业执照,以该合伙企业为被告,合作人为负责人(不需要列合伙人为被告,如果判决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判决中的责任的话,执行的时候可以执行合伙人的财产,因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本溪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