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一家母婴店工作,因为是分店,所以做了几天把我调到另一个店,但是那个店的店长不会教我那些东西,根本不懂,而且问她什么都不说,所以不想做了,昨天我跟老板娘说,但是老板娘说要提前一个月,可是我还没有过试用期,然后我今天没有去上班,老板娘却跟别的员工说我自动离职的,这样我是不是就没有权利去问她要工资了?而且问她什么都不说,老板娘却跟别的员工说我自动离职的,是不是就没有权利去问她要工资了?

劳动纠纷 2019-08-09 09: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老板拖欠工资到强制执行,员工不需要本人到场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申请人);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 试用期内辞职不批申请劳动仲裁成功几率大的。除了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的速度会更快的。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 自动离职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要负法律责任。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
      其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尽管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动离职后,只要之前有在用人单位上过班,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及时支付相应工资。无论劳动者什么原因离开,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其工资,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扣押不给。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自动离职会有工资吗?自动离职分为几种情况:一是劳动者单方未通知用人单位,擅自离职。二是劳动者依法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通知期满后立即离职。三是劳动者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后立即离职。四是劳动者依法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立即离职。
    上述三种情况中,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工资。但是,第一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第
    三、四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雅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