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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妈的租赁房03年动迁,老妈今年过世,现在侄子提出动迁时他的户口在动迁房内,应享有动迁补偿,我侄子户口迁入后无居住,一直与自己父母住在其母单位分的房子内,请问律师,我侄子能享有动迁款吗,如现在起诉有时效限制吗应享有动迁补偿,我侄子户口迁入后无居住,我侄子能享有动迁款吗,如现在起诉有时效限制吗

继承 2019-07-01 22: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 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 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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