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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了,因为他工作出错造成了损失,发工资的时候我扣掉了损失的部分,现在要去劳动监管局投诉我不为他缴纳社保,入职时我们约定的是做够业绩我会给他缴纳社保,现在他要投诉我要求我补缴,我能拒绝吗?员工离职了,现在要去劳动监管局投诉我不为他缴纳社保,我能拒绝吗?

劳动纠纷 2019-07-16 08: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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