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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签合同两年 两年之间有十四个月公司按照出差来计算工资 到后来属于外派 合同马上到期 公司要求合同续签到外派公司 但保险还是由原来公司交 如果我不同意签合同到外地 有赔偿吗 如果公司一定要要求外签 我该怎么办我在单位签合同两年 如果我不同意签合同到外地 有赔偿吗 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7-12 18: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发生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许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实际所得工资进行计算补偿金,这明显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月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进行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中不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 劳动合同为例,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公司和劳动者个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均未提出续签,而员工个人仍在单位工作,则公司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还存在一年后与劳动者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日后辞退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 1、劳动合同续签,第一次续签时长可以由双方约定的。第二次续签时,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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