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于去年9月与A合伙注册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A是法人,按约定执有60%的股份,我则执有40%的股份。12月我与A有冲突,不想与其再合作下去,离开了公司。因当时已撕破脸,没有去办理变更手续。现在我离开此公司已有半年,不想再与此公司再有任何牵扯。求问大家此事除了按正规手续去办理股份转让变更手续外还有没有别的办法让我与此公司彻底了断关系?本人实在不想再见到A(恨之入骨),所以也不想与其所谓的协商。本人愿放弃掉40%的股份(因当时公司注册时是请代理出的资,现帐上无资金)。先谢谢大家!急!

房产纠纷 2018-08-07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股份转让需具备的条件可借鉴有限公司股份需要具备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公司具有封闭性的特点,公司的成立、发展有赖于股东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可在转让其股份时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这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出资是不相同的,比如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在交易中心任意出售自己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或出资时,应当:  首先应当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一种限制手段,目的是保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稳定和良好合作关系。我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在同等条件下实现。我国公司法“同等条件”是指同样的价格条件下,股东有权优先购买。  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所以股东向外转让股份必须经以下步骤:  A、欲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向其他股东递交《股份转让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列明受让人名称、转让股份份数、拟转让价格、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特别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应当是一段合理的期间,时间长度应当能让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并筹集相应的购买资金。  B、其他股东应在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内召开股东会议进行表决,以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C、决定购买的股东应在表决后的有效时间内出资购买,股东表示购买但又迟迟不出资购买导致已过优先购买有效期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D、其他股东不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股东会议但没有股东愿意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股份。  股份的过户:股东确定了受让方后,受让方支付相应的股份价金,如果该受让方是股东以外的其他人的,转让的实际价金应当是不低于股份转让申请书上拟定的价格,如果低于该拟定的价金,等于其他股东还可以实行优先购买权,股东必须就新的价格重新征求其他股东的购买意见才能对外转让,股东应当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的权属和权能的转让。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有: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程序如下:  
    (1)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股东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需股东之间协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的转让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 公司股权转让银行手续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而言作为法律主体的公司企业,经常会因发生股权转让需要向工商局提交申请资料。提示,一般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以下文件或证件或资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明;   
    7、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证明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证据   
    1、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出资)的证据;   
    2、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公司章程等。   
    三、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2、出让或接收股权(出资)的证据,如给付、接收转让股款,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出让方将公司的管理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证据等;   
    3、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有关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德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