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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现在我需要办理离婚,对方不答应协商,养育有一个三岁小孩,共同财产是一套按揭贷款的房子。夫妻感情破裂,冷战,打架,吵架,他不停冷暴力。无法沟通。该如何走法律程序呢?他现在做直销,我目前是自由职业。两个人收入都不稳定,除了房贷外,他个人欠债10万元,我没有负债现在我需要办理离婚,共同财产是一套按揭贷款的房子。夫妻感情破裂,该如何走法律程序呢?

离婚 2019-08-09 01: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离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确认,按婚姻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是由母亲抚养,10周岁以内的子女,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确定抚养权。
    你们的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法院判决,由你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对方承担抚养费,其标准为有固定收入的,标准为本人月收入的20-30%承担。离婚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收入,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增加,均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没有对财产的权属作出书面约定,在离婚时,原则是一人一半。
    同时,夫妻共同债务也应一人一半承担。
  •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  
    1、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  
    2、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  
    5、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  
    6、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偿还。  对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法律解释,共同债务夫妻是连带清偿责任。“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可以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如果男方没有过错,原则上女方无权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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