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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了还有几天到期,身体不舒服上不了班想要求老板结清工资这合适吗?怎么办啊!

劳动纠纷 2019-07-04 1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事人被老板开除了,老板却不支付工资,该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结清工资。
    投诉电话12333。
    法律链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 按照法律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但实际中大多数公司都是在下一个月的工资发放日支付。
    至于提成奖金,在法律上也是属于工资。虽然是三个月结算一次,但你作为劳动者应当享有获得已工作期间相对应的提成奖金的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话,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拓展资料:《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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