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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方叫我去做天花,包工包料,做工时工人摔伤严重,没写合同,我要对工人负全责吗?厂方有责任吗,工人本身有肝硬化,他有责任吗?包工包料,做工时工人摔伤严重,没写合同,我要对工人负全责吗?厂方有责任吗,他有责任吗?

劳动纠纷 2019-07-11 01: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详细内容如下:
    以下内容来自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拓展内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您好,厂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虽然厂还没跟您的女儿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厂与您女儿之间的实际已经存在了劳动关系。
    厂方应当在30日内向劳动局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厂不肯去申报,您女儿或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向向劳动局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自行去申请工伤认定,您这边需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一般以下材料可以证明:有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和“报名表”等原件。
    有单位注册名字或LOGO的“工作证”、“服务证”、名片和工服、其他在职员工的证人证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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