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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可继承几次?我父母同时死亡,名下有一套房产,由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我共同继承,目前只进行了继承公证,并未办理房产证,房产证还是我父母的名字,现在我爷爷跟外公均已死亡,那我爷爷跟外公所继承的份额又由舅舅跟叔叔继承,如果舅舅跟叔叔也过世,那他们的份额子女有继承权吗?转继承可继承几次?目前只进行了继承公证,还是我父母的名字,那他们的份额子女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19-08-06 07: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不管男女都有继承权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继子女与养子女可不可以继承房产,问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第十九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 分割房产的份额。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需要公证的手续如下
    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
    1、
    2、
    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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