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轮胎厂上班大约有2年左右,7月16号晚上7点左右在工作的时候把左手食指切掉一截,现在在医院住院,手指虽然已经接上但是医生说还不确定能不能存活,我受伤后公司两个人把我送到医院,交了2000快钱押金,在我做手术还没有出来公司的人已经走了,也没有和家属交代,第二天(7.17)车间班长过来说让有医保,呆了半个小时就走了,期间再也没有公司的人来过医院,现在在医院住院,手指虽然已经接上但是医生说还不确定能不能存活

劳动纠纷 2019-07-11 13: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劳动者工地上、工作时间、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住院期间伙食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所在省市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用人单位招收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财物。收取押金违法,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nn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湘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