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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份证掉了但是补办时间过长等不了这么长时间可以办理结婚证吗?

离婚 2019-07-14 09: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结婚证需要结婚双方在法定工作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但也不排除部分婚姻登记处为方便群众办事,在节假日或者重大的有纪念意义的休息日办理该项业务,具体建议拨打婚姻登记处的电话进行问询。以上内容就是结婚证办理时间的具体方面。
    办理结婚证也就是结婚登记了,需要准夫妻双方分别带着各自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当地民政局办理。去民政局登记结婚要先填写《婚姻申请表》,两个人都要填的,主要是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工作,是否头婚等信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结婚证遗失或损坏如何补办  结婚证遗失或损坏需补办的,当事人须携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证明(到其登记机关的婚姻档案保管处出具)和2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彩照,到原结婚登记机关补办。如双方当事人需同时补办的须带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彩照。
      离婚证遗失或损坏如何补办  离婚证遗失或损坏需补办的,当事人须携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证明(到其登记机关的婚姻档案保管处出具)和本人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照,到原离婚登记机关补办。
      如何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根据200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凡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均取消了《婚姻状况证明》,由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作出书面声明即可。
    因此,现在没有单位可以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单身证明》)。  为解决当事人在办理房产交易、贷款、出国结婚等活动中所需婚姻状况证明的问题,根据民政部“民办函〔2004〕32号”文件精神,当事人可携带户口薄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按规定,该证明中会注明“不排除在本辖区以外的其他地方办理登记的可能性”的内容。
  • 一旦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丢失或被盗,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身份证跟随人一生,有唯一的编码和内置信息,不能像挂失银行卡那样办了新卡后旧卡自动失效,
    身份证丢失后如果处理不当,确实会引起一些麻烦。
    如果银行没有尽到证件和其他身份信息的审核职责,就容易产生被冒用的情况。作为银行这样的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对于个人信息也应该进一步核查。
    一般需要居民出示身份证的单位,如银行、工商等,大多配备了身份证验证设备,能够读取、审核身份证芯片内的信息是否与持证人的情况一致。
    据此,完全能够识别出是否是身份证所有人本人,从而有效防止身份证件被伪造、变造等。
    如果身份证遗失,要尽快报警或者到派出所做个备案。如果发生纠纷,备案信息将作为证据。
    此外,个人要尽快补办身份证,新补办的身份证核发日期在公安户籍系统里会有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这样,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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