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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几天的网友,把我借钱,到了还钱的日子不还钱,还以各种理由推脱,并且把自己甩的一干二净,态度极其恶劣,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解决,怎样才能把钱要回来认识几天的网友,把我借钱,到了还钱的日子不还钱,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解决,怎样才能把钱要回来

离婚 2019-08-29 14: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为你们自己的原因,到期偿还不了债务,对方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您们偿还。经胜诉并且过了最后还款期限,你们仍未还清的话,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如果您们没有任何资金,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话,法院也可能执行不到位,只能等到你们有钱的时候再给。如果你们因为客观没钱导致欠钱不还,不存在任何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那么仅仅是民事纠纷,不涉及相关刑事犯罪问题。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 一、同居期间,一方所用另一方的钱,这是一种赠与行为,非法定理由可以不用返还;
    二、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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