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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十多年了,中间没有给过一分钱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离婚 2019-08-21 18: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没有分到财产,不能不给子女抚养费。夫妻离异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归属,是两回事。不能以没有分得婚后财产为由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用。如果对离异财产的分割有异议,可以在离异一年内提出诉讼来主张自己合法权益。
    但是如果拒绝支付法律规定的孩子抚养费,对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 离婚协议里没有抚养费,之后可以追加抚养费。如果对方不愿意支付,可以到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按照以下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所谓月总收入,是指其一个月所获得的固定报酬的总数,如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例如,双方收入悬殊很大,一方负担较重,或生活难以维持,另一方就应适当提高比例,收入少的一方则可相应的降低比例。
  •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因此在双方无法就离婚时子女抚养乃至抚养费问题达成协议是,可以通过上述规定申请法院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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