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爷爷有套宅基地房子,奶奶已去世。我爸弟兄三个,无姑姑。。我爷爷想把房子给我大爷,我爸同意,我二爷不同意,当时有分家协议和分家变更宅基地使用权的协议(变更给我大爷,他们都同意签字盖章了,证明人是书记,有村里的公章),现在我爷爷得了病,且年事过高,想问问如何处理,走司法程序谁应该是原告,假如我爷爷在这过程中去世咋办,,求解答,,谢谢我爷爷有套宅基地房子,当时有分家协议和分家变更宅基地使用权的协议(变更给我大爷,想问问如何处理

继承 2019-07-10 01: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分家,顾名思义,把一个家分开,分成若干个家。一个完整的家解体,几个新的家庭成立、诞生。分家,主要是分财产。财产中,主要分固定资产和资金,即父母的积蓄,父母的私产。  分家析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证人姓名;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二、分家析产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  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二)、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  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 1、分家析产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效。
      
    2、公证不是民事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公证后可以使民事协议的效力更强,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将来有纠纷到法院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为证据,不用再质证,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公证错误。
  • 如果没有明确赠与您个人,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均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 男女平等原则。
    3.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 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 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林芝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