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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4号购买一台冰箱,价值5800元。销售商送到进入电梯时,说很难运输,经买家同意在一楼拆除外包装,送到买家后,当时买家感觉冰箱厚度偏大,空间不适合,但也签了字。下午,买家电话给销售商想更换厚度尺寸小一点的冰箱,被卖家以外包装已经拆封为由,拒绝退换货(买家一直没有看到过外包装,卖家从一楼拿走了),买家要求退换货合情合理么?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么?被卖家以外包装已经拆封为由,买家要求退换货合情合理么?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么?

消费者维权 2019-07-24 0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立即到消协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以欺诈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当消费者权益遭受到侵害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以下五种途径解决纠纷: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很少有人采用第四种,其他四种相对来说采取的比较广泛。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益有哪些:  
    (1)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  
    (2)自由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手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而不受强制。  
    (3)安全权。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4)公平交易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有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的权利。  
    (6)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即时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7)接受消费教育的权利。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权要求国家建立代表消费者利益的职能机构;二是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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