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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国有企业书店上班,每个月我们会有单本图书推荐任务,但是总公司并没有下发文件说每天没完成要罚款,但是店长私下在群里面给我们的通知是一天没有完成就要罚款10元,一个月下来也有三百元(我们一个月工资两千不到),而且没有说明罚款的钱怎么处理。请问这样的做法违法吗?但是总公司并没有下发文件说每天没完成要罚款,而且没有说明罚款的钱怎么处理。请问这样的做法违法吗?

离婚 2019-09-03 09: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试用期不到一个月离职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的多少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是:月实际工资=月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u6

  • 1、任意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的行为违法,一旦发生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如果公司倒闭工资,应当优先支付员工的工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可见,职工工资是要得到优先偿还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公司职工要注意看护好公司资产,防止公司资产被转移或隐匿。
  • 只有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但没有超过后如何处罚用人单位的规定。所以,超过的时间,你有权拒绝加班。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
    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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