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去一个印花厂上班,当时进厂的时候说好每个月5号发工资,工作时间早8点到晚上7点,在那里做了大半年老板一直没按时发过,要的急了就偶尔给点那样,到了8月份5号发工资时间了,他说没钱过几天发,一过就到9月份5号,8月的工资没发,然后又多了9月的工资,也都没给,在他那里做事很多时候都不是当时说的十一个小时,很多时候都是十六个或者20几个小时,9月份都时候我感觉自己咳嗽严重,口痰里面有时候还有血,去医院医生说叫我不要吃辣椒,不要接触有污染的东西,叫我做个检查,可是钱压在老板那里没发,也没钱检查,我9月19号晚上7点上班一直不停的做到9月20号6点多,差不多做了24个小时,然后老板亲戚他们过来上班,我说我去睡一下,23个小时没睡觉了,老板亲戚说叫我做我就要做,那来那么多废话,我就说他们例外请人吧,请到就接工资我走,他两个亲戚过来就打我,然后我打电话给那老板说情况,那老板说可以,但是要帮做到月底才给我钱,到了月底去拿钱他说客服没收到账,给两百块钱我先走,第二天给我,第二天问又说第三天,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直接微信消息都不回,电话也不接,我只是一个农村出来打工的,遇见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工作时间早8点到晚上7点,那来那么多废话,电话也不接,我只是一个农村出来打工的

合同纠纷 2019-08-27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是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的工作制度,用人单位在法定时间外要求劳动者工作的,属于加班的情形,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员工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有证据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合法权益。因为老板没有发工资,你可以先行向老板进行协商,如果对方仍不依照我国法律以及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薪酬,则可以通过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仲裁。
  • 劳动法规定,一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个小时,但必须保证至少有一天的休息.你们单位如此安排,一周累计工作时间45个小时,已经超过了40个小时的规定.但劳动法也有规定,一个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6小时新劳动法规定最小工作年龄是16周岁 其实2008年版的新劳动法内容并没有涉及到工作的合法年龄的详细规定,就算是1994年实施的劳动法,也只有对女职工及未成年人的用工有具体的,偶不知道你要问的是不是未成年人招聘的问题?如是,那我知道,有关未成年人(即童工吧)指的是年龄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这是在1994年版的劳动法中有严格规定的,任何用人单位不可以招收年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具体请看回1994版的劳动法的第15条和第58条,此外在2004年还颁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动保障部门监察机构的职责,强化监察执法手段,为查处包括非法使用童工、侵害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在内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最低就业年龄标准,禁止任何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对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新劳动法规定最小工作年龄是16周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泰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