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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国内注册公司,作为股东但不能现场签字,如果到大使馆办理代签字公证,需要怎么申请,如何办理大使馆(领事馆)需要在国内注册公司,作为股东但不能现场签字,如果到大使馆办理代签字公证,如何办理大使馆(领事馆)

离婚 2019-07-30 07: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注册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公司注册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当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的,提交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复印件,末取得房产证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客饭、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末注明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 注册公司所需的注册资料有哪些?

    注册公司所需的注册资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电话号码)


    (2)注册资金


    (3)拟订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


    (5)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


    (6)公司住所


    (7)股东名册及股东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章程

  • 证券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
    一、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二、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三、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四、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股东无论是向其他股东还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都是不需要股东会作出决议的。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采用“书面通知,征求意见”的方式,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不需要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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