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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当初我在佰仟金融有一个手机分期付款业务和一个现金10000元的现金贷款。手机分期付款业务已经还完。现金贷款业务是2016年10月办理的。已经还了11000多。现在还说我逾期62天需要再还10181.65。请问我需要还这个钱吗?当初我在佰仟金融有一个手机分期付款业务和一个现金10000元的现金贷款。手机分期付款业务已经还完。请问我需要还这个钱吗?

金融 2019-07-16 08: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贷款还款逾期会产生罚息,无抵押贷款罚息又是如何计算的呢?  首先,不同贷款机构的罚息标准不一定相同,要以贷款合同约定为准。央行关于罚息的规定要求金融机构罚息不能超出约定贷款利率的150%。
    其实,大多数贷款机构的罚息都是按贷款利率的150%来收取的,特别是无抵押贷款更是如此;  其次,逾期罚息不计复利。计算罚息的期限内,不能再算贷款利息。罚息也不能再利滚利计算。
    (一些银行的信用卡罚息/滞纳金就是复利计算的);  借款人偿还时,偿还顺序应该是:逾期罚息、利息、本金。  相关知识  央行2003年12月10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 分期付款合同和口头约定不一致的,符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具体情形,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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