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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中,甲方(房东)只有电脑打印出来的名字,没有盖章也没有手印,乙方即租客有签名是否有效?能要回押金吗?租房合同中,甲方(房东)乙方即租客有签名是否有效?能要回押金吗?

合同纠纷 2019-07-15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在实践中,依法签订的租赁合同,原则上双方都应该遵守并履行的,任何一方违约的,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守约方都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非出现法定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地震洪灾、政府政策、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如房东将租客的东西搬出来的,或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等等。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如租客逾期未交租,经房东合理催告后,仍然未交组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租客将出租屋破坏掉,导致无法正常出租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租客出现上述情形时,房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甚至要求租客赔偿损失。

  •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当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可以从4个方面审查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一、合同的主体
    即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是否为出租房屋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的本身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冬季租房购房需当心供暖纠纷 责权划分清晰为首要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当某些房屋租赁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出租人明知承租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这样的房屋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登记备案情况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房屋租赁成为事实之前,应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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