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的房东要求我搬出去住几天,要改造我现在住的房间,而且并未得到我的同意也没有商量。

但是合同有一项霸王条约是,此房为房东委托甲方管理的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应房东要求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出售、收回该房屋,收回该房屋时应当提前5-10日通知乙方,并提供同等价位的房子,负担搬家费100元。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不搬,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乙方问题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请问我现在是必须搬么?他通知我只有一天,我不搬需要付什么责任么?收回该房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请问我现在是必须搬么?我不搬需要付什么责任么?

离婚 2019-07-13 11: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1、您与饭店的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
    2、可以由租客赔偿,
    3、因为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所以双方都有解约权,饭店的行为不属于违约,
    4、如果饭店对房屋保管不当,造成您的损失,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详情请来电咨询。
  • 合同是有3份的 并且租房合同他们也会去房产交易中心做备案的,可以找房介租赁公司开具房屋租赁合同丢失证明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制度。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为了对房屋租赁双方的租赁行为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
  • 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
    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租房时要注意点事项有:
    1、一定要签书面租房合同,口头协议没有证据。
    2、仔细检查房中的所有物品好坏,避免以后发生纠纷。
    3、约定具体的违约事项和违约责任,避免扯皮。
    4、最好约定转租的事项。
  •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因为承租人擅自装修、扩建,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一般形成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一、需要具体四个条件:
    1..承租人擅自变更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扩建;
    2.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
    3.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4.因为承租人的擅自装修或扩建行为,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拉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