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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2020临近春节的前一天,我骑着电动车直行在马路上,当骑到一辆白色小轿车旁边时,白色小轿车突然倒车,导致我的电动车撞坏了他的车尾,我的电动车没有车牌。我还是个学生,家境非常一般,当时很害怕,对方小汽车车主骂骂咧咧的要我赔偿,我打电话报了交警,交警把两辆车都拖走了,说之后会打电话通知。请问我需要负什么责任呢?如果赔偿,是要我全部赔偿修理费吗?如果我不需要赔偿,对方非要我赔偿怎么办?请告知我,麻烦了,谢谢。

其他 2023-01-21 19: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对方全责的,可以协议索赔,也可以进行调解,还可以进行诉讼。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对方全责的,对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能协商处理,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你好,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追问】请问我是要负全部责任吗?
    【回答】你好,这个也是不一定的哦!可以加微信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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