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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定价?2.若销售的美术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代理商应如何承担责任?3.美术品毁损灭失,代理商的责任?1.如何定价?2.若销售的美术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代理商应如何承担责任?

知识产权 2019-07-13 0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我国以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为主体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针对侵权行为,主要规定了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形式。根据前文所述,违法性是侵权行为的唯一构成要件,但不同的责任形式则在违法性的前提之下,还有各自不同的构成要件。下面分别做简要分析。   
    1、停止侵害。只要构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即同时构成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在这里,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相同。此外,我国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都分别对即发侵权做出了类似的规定:当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即将实施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对权利人来说,这类似于物权请求权中的妨害防止请求权,对义务人来说,则只要其行为具备违法性即构成侵权,即应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   
    2、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目前的立法上,只有著作权法规定了这两种责任形式,而且对其构成要件没有明确规定,似乎可以认为只要构成侵犯著作权就要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3、赔偿损失。专利法第60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第63条第2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可以看出,赔偿损失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是完整的“四要件”,即:损害事实、主观过错、行为的违法性以及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4、返还不当得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十种责任形式,其中第四种为返还财产。
  • 销售代理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知识产权销售对以后的知识产权代理当然会有帮助。  1·知识产权销售是一个广义概念包含了商标及专利版权的销售模式;  2·以商标或版权业务为例,这种销售主要为电话销售,因其代理费用不高,提成也不高,所以这个建议不要做了;  3·专利业务单价相对较高,还算客观,有前途发展,但是需要个人掌握一定的理工知识;  4·需要看清公司是否具有专利代理资质,如公司可发展贯标等业务的话,那么这个知识产权销售则是比较有前途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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