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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安徽宣城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出生,我们这里现在搞开发政府拆迁按每人25平方米安置,我现在有一套112平方米的三间平房他们却不给安置说我是违章建筑他们现在说2002年以后的房子都为违章,我房子是2005年建造的,请问一下他们是否合法。我们这里现在搞开发政府拆迁按每人25平方米安置,我现在有一套112平方米的三间平房他们却不给安置说我是违章建筑他们现在说2002年以后的房子都为违章,是否合法。

拆迁补偿 2019-08-10 11: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对违章建筑强拆程序的详细内容如下: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下称行政强制法)作了严格规定,即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自建房出售需要缴纳哪些手续费?
    1、测绘费
    1.36元/平方,买方缴纳;
    2、评估费
    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1%-3%(第一次买1%,非首次3%))买方;
    4、所得税1%--20%差额(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免),卖方;
    5、交易费6元/平方,买方缴纳;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
    7、营业税
    5.6%(满五年可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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