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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了一个网友好几年了,并于去年3月份建立了恋爱关系,去年8月他向我借了13万,也打了欠条1年并属了真实姓名。之后他说做生意亏了,有人追债他暂时要躲段时间。然后就找不到他了,但有电话和短信联系。年前他前妻给我打电话找他,我才知道他谎称了他的工作和他借我钱时还没离婚的事实。他这种行为构成诈骗罪吗?

我现在和他前妻也有电话和短信联系。他前妻说不知道他在哪里,如果他其实是在他前妻那,那他前妻是否犯有包庇罪?去年8月他向我借了13万,他这种行为构成诈骗罪吗?是否犯有包庇罪?

综合法律 2019-09-12 07: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若当事人在p2p借贷上实施诈骗行为的,也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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