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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破产后,如何处理应收款?法律上规定的股东按出资比例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要追加个人财产?有限公司破产后,如何处理应收款?法律上规定的股东按出资比例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要追加个人财产?有限公司破产后,如何处理应收款?法律上规定的股东按出资比例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要追加个人财产?

破产清算 2019-08-11 14: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没到期,公司破产,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面临倒闭时(破产,关门),应该为劳动者为下列事项
    一、结算工资
    结算至实际工作日期,或约定的时间;转帐或现金支付,并由劳动者确认。
    二、支付社保至上述日期
    同一,不赘述。
    三、关闭社保帐户
    支付完社保后,关闭社保帐户
    四、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该公司,每满一年工龄付1个月;不满半年的计半个月;半年一年间的计1年。
    上述一个月半个月是指发放补偿金的量。
    单月补偿金数额为前12个月该劳动者平均工资。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高于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
    五、开退工单或其他文件
    向劳动者开具有公章的文件,载明合同解除,并可载明解除理由(破产),以方便劳动者再就业。
  • 1,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第50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2,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
    所以,法定代表人是甲。3,符合,公司法第50条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4,符合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在转给股东之外的人股权的时候,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所以,需要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5,不具有。发行公司债券,需要证监会批准。
  • 对于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的新股东出资时间问题,很多人存在误区。
    一般分为两种观点:其一是以新股东交付转让价款时间为新股东出资时间;其二是以原股东交付出资时间为受让股东出资时间。
    应以第二种判断为准。因为,股权转让是经依法公司股东同意后,出让股东与受让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实质上是要公司“体外”的一种合同交易,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转让价款,不涉及新股东向公司交付出资,并不影响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时间变动,因此,原股东交付出资的时间为受让股东的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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