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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原协议投资1000万元,注册资本500万元,中外双方各占50%股份,其中中外双方各出资500万元, 但实际中方只出资了300万元后无力再出资,而外方已经足额投入500,因此,双方实际投资比例发生了变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不是要求中方承担违约责任,是否应该将注册资本相应变化为3:5?有没有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 2008-04-23 18: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协商利润分配比例。 中方应该继续出资,否则可以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根据新的章程确定股权比例。
  • 当然可以。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分配比例。既可以按投资比例,也可以不按投资比例。公司法有明确规定!——如满意请采纳!
  • 你咨询的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公司出资,另一方面是公司投资,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投资不等于股东出资。  你这种情况应该认为两方各出资了250万元,但中方未达到你们双方合同约定的投资额,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投资额。  在会计上你们的投资不属于所有者权益,但出资则属于所有者权益。
  • 你好:   你咨询的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公司出资,另一方面是公司投资,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投资不等于股东出资。   你这种情况应该认为两方各出资了250万元,但中方未达到你们双方合同约定的投资额,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投资额。   在会计上你们的投资不属于所有者权益,但出资则属于所有者权益。
  • 可以协商解决,就相关协商结果签订协议,具体适宜建议带上资料面询或者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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