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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夫妻在宁波已暂住13年了,大专学历,单位有固定的公寓楼,按我的条件只能办理临时居住证吗?因我孩子在老家就读三年级,现在要转学到当地,在子女上学是否可以享受同城待遇?我们夫妻在宁波已暂住13年了,按我的条件只能办理临时居住证吗?在子女上学是否可以享受同城待遇?

离婚 2019-08-01 2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居住证的这四个条件分别是: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
    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 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所需要的材料:
    单位首次办理社会保险,需要提供8个证件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参保员工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 必要条件:在某地居住爱你办理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的人员。
    符合以下任意一条:
    1.在某地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工作满6个月,并缴纳了社保
    2.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可以是自有房,也可以是在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出租房
    3.在某地连续就读的人员,全日制的小,中学,大中专院校都可以。
    但因各地差异,你最好咨询当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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