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尹律师你好,是攸县的。5月22日我被派出所铐了一晚上(他们说我抢劫,但我绝对没做过违法的事),整晚都是站着,不让我睡觉,其间还有巡防队员搜身,打我一耳光,我右手大拇指被铐过后一直都是麻的,到现在还是这样。巡防队员是保安公司的人,外派到派出所工作,不属派出所直聘。事后去过公安分局,市公安局都没能得到满意答复。长这么大还没被人打过耳光,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请问我能主张那些权利?巡防队员搜身打耳光,我能否要求精神赔偿?赔多少?如果诉讼,能否将保安公司列为报告?还是这样。请问我能主张那些权利?我能否要求精神赔偿?能否将保安公司列为报告?

劳动纠纷 2019-08-17 10: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首先报警,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 在抢劫罪中,你的损失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被告人赔偿你的全部损失;
    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77条、78条以及《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意见》。
    要求赔偿的项目应当有:
    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鉴定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有伤残补助费、以后治疗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