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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我,在谈到有关工资的问题上,公司所说的只能按我所剩下的工资结算(我跟公司是有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是2008年8月入资,10月转正的,当时我是做跟单文员,公司话说文员不买社保,两个月后,我转了业务也有做,一直到现在),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可以得到一个月的赔偿工资,要不公司不支付,可否以按劳动法的无故解雇员工没有得到赔偿以及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提出仲裁呢?公司所说的只能按我所剩下的工资结算(我跟公司是有签劳动合同的,是否可以得到一个月的赔偿工资,可否以按劳动法的无故解雇员工没有得到赔偿以及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提出仲裁呢?

劳动纠纷 2019-09-17 23: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应当请求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社保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个人应缴社保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上年没十二个月按实际月计算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300%,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28%(企业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个人1%)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企业全额缴纳。
  •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  我现在的公司两个月,试用期是三个月,但是公司不给上保险,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员工在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
    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  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或公司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没有保险,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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