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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结婚了.但没有办理登记,请问这处于法律保护的婚姻吗? 至今已有一个小孩.但由于夫妻之间感情不好,所以我想离婚.在这个问题上,我该承担哪些责任呢? 如果现在我跟另一个人结婚,办理登记.那犯有重婚罪吗?我要了解的就是这些.请您给我一个合理的建议.谢谢了!

离婚 2018-08-09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这种现象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虽然这是非法的,但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仍大量存在。
    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法相关司法解释对这方面的规范很少,仅简单的称其为非法行为不予保护,它忽略了这种现象在我国存在的现实性和一定的合理性,尤其对弱者的权利保护乏力,立法者并未完全将其纳入法律轨道,不能不说是我国现行婚姻制度的缺陷。
    当今我国正准备出台新的民法典,婚姻法也将纳入其中,为此,本文拟谈谈对非法同居的认识,并对施以法律规范的必要性
  • 你好,协议离婚是比较简便而且容易处理的办法,建议优先考虑;如果确有必要,感情确实破裂,那么走诉讼途径是下一步办法,您可以将具体情况和安排意愿告诉我,为你逐步解答,如果你觉得必要,建议去聘请律师为您代理,因为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而且对后期的影响、风险都比较大,有律师的话,能够让你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毕竟你的权益更需要保障。希望能够帮到你。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刑法学传统理论上定重婚罪有两科;类型:一类为法律婚,另一类为事实婚。  
    1、法律婚  法律上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婚姻而构成重婚罪的叫作法律婚,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重婚。法律重婚以完成结婚登记作为非法婚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双方是否同居都无法改变婚姻关系成立的事实。  
    2、事实婚  虽没有进行登记结婚,但却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对这种事实婚,在婚姻法上是不予保护和认可的,在刑法上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事实重婚应以重婚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在1994年12月14曰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amp;lt;婚姻登记管理条例amp;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跫罪处罚”。由此可见,在刑法上事实重婚姻重婚罪论处,是为了更好的惩罚犯罪,保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关系,并非是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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