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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与先生于2001年相识恋爱,2004年2月结婚至今,2005年5月以前我们感情很好,但在今年5月份以后,自我母亲准备向我五几万块给弟弟结婚买房时起,他对我的态度极为直下.他不同意借钱,我母亲就从亲戚那借了.因为我在结婚前有存款及股票20几万(存折上存款有日期为证,股票也可以调出原始数据).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先生婚前买的单位公房.从我母亲上次借钱开始先生就不断要求我也要买房,甚至多次提出我不买房就离婚.他多次跟我谈买房,我说等过一二两年再攒一些钱等过了奥运会.他不同意我们就为此争吵,然后他就对他的家人与我的父母说我跟他吵架脾气不好,与我没有共同语言来诽谤我.婚后先生从没有给我他的工资与家里的生活费.家里家务全是我做.他甚至说我们结婚了我婚前的存款有他的一半,不离婚钱就给他一半,他说谁叫你不去公正的.他与我吵完架还拉着我同房,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他要知道他娶的人能不能生孩子,我8月份孕,他对我不与照顾,也不要这个孩子.我流产后还要给他做饭洗衣,现在已经患了产后痛风.我现在已身心疲惫,精神与肉体都受到极大的伤害.另外由于我所在的公司领导出了事,公司关闭了,我也突然没有工作了,新的工作还未找到.

综合法律 2018-08-09 15: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后夫妻感情不好,建议尽量通过友好沟通协商处理,如果到了要离婚那一步,建议也是好聚好散,离婚可以先通过双方协议离婚,处理好财产分割,有子女的话还有抚养问题,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起诉离婚来解决。

  • 1、如果感情破裂,可起诉,要求判决离婚。
    2、父母双方都可争孩子的抚养权,结果如何,除比较各方条件之外,还要看如何去争取。法律认为,2岁以内的孩子,母亲抚养为宜。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可对妇女和无过错方适当照顾。
    4、如果离婚,宜请专业律师策划,在律师帮助下收集证据。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 离婚案件中的损害赔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 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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