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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于1981、11、27,配偶生于1981、10、26(真实生日为1980、10、26),于2001年4月左右因有了小孩就寄了两人的黑白照片和两个人的生份证号码家人就在老家办了结婚证.现在小孩快三岁了.两人当时也不在场,我知道这种是无效婚姻,现在因两个人性格不合,想离婚,在他户口所在地,我们拿了结婚证去办的时候,民政局的说我们是无效婚姻,想离婚必须重新结一次,但我现在在重庆,回一次家也不容易,而且我又怕真的回去重新结一次之后他不离了怎么办?

离婚 2018-08-09 1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办理离婚应当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只有一方是不可以办理离婚的。
  •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包括提交诉状,诉讼立案,提交证据,事实调查,双方质证,最后陈述等环节。如果您想诉讼离婚,目前您需要书写一份诉状并且提交您们的结婚证复印件,就可以到管辖地的法院立案诉讼了。
    在庭审中,您需要举证证明您们的婚姻无法继续,具体而言就是您丈夫患有不孕症的证据,并且对于您们婚后的财产您也需要有自己的主张。这样才能保证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达到您的离婚目的并且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
    这些问题都是相对具体而私密的,所以只能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有需要可以直接联系乔律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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