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一家超市工作,每天都要上班,休息就要扣钱,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也还是按平时的工资算,没有任何加班工资,过年时要上全天班,从早上7:30一直上到晚上九点,也只是按两天的工资发。在超市工作的人员,没有一个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不休息也只有700块,现在好像最低工资都要800块了,超市连最低标准都没有达到,这合法吗?我可以去劳动局举报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也还是按平时的工资算,没有任何加班工资,没有一个签订劳动合同的,我可以去劳动局举报吗?

劳动纠纷 2019-07-26 04: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应当等于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少缴社保费,责任应由其承担。
  •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4、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5、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劳动合同里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这项条款无效,但是合同有效;还是这份合同是无效合同?对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仲裁部门或法院确认,但如果合同中只有薪资条款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应该算是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延边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