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她去年十一月结婚到现在还不到一年,去年结婚前她要求我给她买房,我家人给了她15万,结婚的时候我们给了她妈彩礼8800元,另外给了两千,共10800。结婚的时候我们用着些钱买了些家电,还有给她买的戒指,项链,手镯。还剩12万,她把这钱存到她名下了,都是定期。请问这些钱我能要回来吗?这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我能要回来多少?她如果把这钱转移了我怎么办?有办法吗?我们自今年的6月吵架她走了两个多月,我叫回来没几天她爸给找上工作就走了,过8月15我去叫人家人家说要离婚,在这前一个月她就说要和我离婚,可是人家躲这不见我我该怎么办,人家也不主动找我离婚,我也找不到人家。过十五的时候我见到她了,我问她怎么办,人家说你要是现在想离就叫我去起诉,人家是不和我过了,回也不回来了。要是我不去起诉她的话,人家说叫我等的了。还说你要是能等上就等的吧!我问她具体的时间人家说她也说不来,你说我该怎么办?她这样做能行同吗?要是人家不去起诉我我就这么等的吗,她还说要是我不去起诉的话人家也不去!可是人家也不回来和我过!我能要回来多少?还说你要是能等上就等的吧!她还说要是我不去起诉的话人家也不去!

离婚 2019-08-08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其次,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 夫妻共同财产的终止
    1、因夫妻约定而终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2、因离婚而终止
    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
    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
    我国《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当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及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因上述原因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灭,从而夫妻共同财产的清算及财产分割开始。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