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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家买了二楼,面积678平米,房屋产权证上的使用用途没写,土地使用证上设计用途为住宅,一直以来是营业用房,营业执照什么都齐全,听说要进行开发,不知按政策是否界定为营业用房?法律专家给我指点下,万分谢谢!土地使用证上设计用途为住宅,一直以来是营业用房,营业执照什么都齐全,是否界定为营业用房?

房产纠纷 2019-09-07 15: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如果在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进行房屋买卖,那么是属于合同房买卖,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定产权证下来的时间(可以给开发商致电查询);
    约定产权证办理下来后的过户时间;
    协商违约责任;
    如果有贷款的情况下,那么这个贷款谁来偿还;
    约定税费缴纳人;
    签订买卖合同后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然后等产权证下来后在办理过户手续。
  • 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 房屋产权分割的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对共有房产劈分,或因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房屋产权劈分。

    房屋产权分割要怎么处理,取决于房屋共有的选择,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分割
    (二)裁判分割

  • 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主一起到 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一下,如果能办理登记手续,可以放心购置,否则谨慎购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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