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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在上班期间右手大拇指被机器压伤,经过了10天的住院时间现已出院,在院期间所有费用厂方已承担,康复后手存在伤痕,请问一下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助金和其他的费用吗?谢谢!经过了10天的住院时间现已出院,在院期间所有费用厂方已承担,请问一下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助金和其他的费用吗?

劳动纠纷 2019-08-06 18: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工伤住院费用的问题,如果用人单位买了工伤保险,则该费用有工伤保险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则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关于上班期间参加劳动仲裁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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