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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78.3万买的二手房,评估价是69万,我按哪一个价格交税?

房产纠纷 2019-08-21 0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2010年4月、6月,国家部委分别颁布实施了国十条、京十二条、三部委二套房标准等一系列调控政策。如果购房人由于政策变化导致无法按照原合同申办房贷的,则根据购房人的需要可分别采取如下措施:如购房人需要继续购房可以变更合同(加付首付、延长贷款期限)后继续履行合同,如购房人不想继续购房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如果不是这些政策导致的购房人无法贷款,那么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购房人应当向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 如何合理评估二手房价格?  
    (一)评估二手房价格的方法:  对于二手房的评估一般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方法。  
    (二)评估二手房需要考虑的因素:  首要因素:位置、地段。  例如与市中心二手房价格与郊区的相差甚远,区域不同,二手房价格也有差别。  第二因素:房屋使用年限与小区管理及配套设施。  在同一地段,修建年代越近,配套设施越齐全,小区管理越到位的二手房,价格自然也就越高。由此产生的房屋差价很大。  第三因素:户型朝向。  坐北朝南这样的户型是普遍受欢迎的。而同一栋楼里最东头的房子,因不仅能避免西晒,而且还能多出一扇窗户,使房间更加明亮从而更受人们追捧。这种同等户型不同朝向的二手房价格也有落差。  第四因素:房屋内部  装修程度及其他。房屋内部装修程度以及其他因素对于价格的影响大约在每平方米几百元,同时对于房屋的出售速度也有着一定的影响。比如装修好、交通便捷的房屋,出售速度就比同样条件但装修较次、交通不便的房屋来得快。  第五因素:也是较关键的因素——折旧费。  房子一旦进住使用便进入了折旧期。一般说来,砖混结构房屋的折旧期限是50年,那么每年的折旧率为2%;钢筋混凝土房屋的折旧期限是70年,那么每年的折旧率为
    1.4%左右。  
    (三)合理评估二手房价格的相关建议:  建议一:卖房前先自行估价  日常生活中,市民可挑选三个以上与欲评估房屋在地段、房龄、户型等方面相类似市场实例进行对照,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粗略的评估,避免因价格预估太高而导致房屋难以出手,也不会因为预估价格太低而遭受经济损失。  建议二:请专业评估师合理估价  对于二手房来说,可谓是一房一价。为确保得到较合理公正的价格,还是尽量选择专业且经验丰富的评估师进行估价。估价人员对委估及相应房地产现场查勘情况的详细程度以及搜集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能够最大化保障自身权益的砝码。  以上便是关于二手房交易需要要评估的五种情况,以及如何合理评估二手房价格。从文中,相信您对二手房评估有所了解。为确保得到较合理公正的价格,您可以选择专业且经验丰富的评估师进行评估,如果您想自行评估时,也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以最大化保障自身权益。
  • 新政策下买二手房怎么约定如何交税费,  
    一、税费谁交、怎么交提前约定  国家宏观调控释放出售二手房将按差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信号,对于这一新增的高额税费,税费承担部分经常产生二手房交易的纠纷。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一般没有约定交易纳税申报方式是核实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只约定业主实收,购房时中介给买方计算税费均按核定计算(个人所得税为核定价的1%或
    1.5%),以往出现房价上涨后,便出现业主要求买方按差值20%的方式,承担由此增加的少则十余万元多则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税费,以此达到胁迫买方放弃购买的案例。  建议:这种案例在新‘国五条’出台后集中爆发。购房者务必在签约时明确约定递件过户时的纳税申报方式,防止任何一方借口毁约。  提醒:对于一些符合免税条件(如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的房屋,房价上涨后,有业主拒不配合买方申请免税,迫使买方因高额税费而知难而退,以达到毁约目的。购房者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业主负有保证自己及家庭成员配合买方申请免税的义务,由于业主本人或其家庭成员不予配合,由此增加的税款由业主承担。  
    二、规避限购、限贷方式有风险  对于“阴阳合同”、“借名购房”、“裁决过户”等规避限购、限贷措施的交易方式,律师表示,均存在巨大的风险。  所谓“套贷”就是买方为多贷款,合同虚增成交价递交给银行以求获得审批贷款更多的行为。此前出现过当房价上涨时,业主投诉到银行或银监局,要求撤销银行已经出具的贷款承诺,以达到毁约目的。  建议:
    1、即便业主配合也不要为了多贷款而向银行递交“阴阳合同”,深圳二手房律师团已有因此被银行撤销贷款承诺函而对业主构成违约的判例。  
    2、此外,当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与业主签订合同,同时签订《买方主体变更确认书》,约定买方可以过户到其指定人名下,这即为“借名购房”。这种行为的风险是,如届时未能找到符合购房条件的新买方,导致对业主构成违约,或找到他人借名买方后与被借名方发生产权纠纷等。  提醒:
    1、对于买方而言,购房前要确保自身符合购房条件,借名买房存在法律风险,需与被借名方签署《产权确认书》;对于业主来说,不以自己名义购买的买方或不符合购房条件,或不符合贷款条件,或炒房做ABC单,交易风险远高于刚需自住购房,建议同等条件下选择优质买方;对于被借名者来说,存在另行购房资格及贷款受限、实际业主逾期还款自身信用受到影响的情况,建议予以充分考虑慎重借名。  
    2、还有一种情况是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便与业主虚拟债务,将业主诉至法院,等候判决以房抵债。这容易出现中途交易双方反悔或裁决过户受阻等情况。虚拟诉讼裁决过户属司法打击对象,任何一方中途反悔必将导致交易不成退房退款,建议业主优先将房屋卖予符合购房条件的人。  
    3、购买学位房前,务必走访教育部门、学校、邻居,确保房屋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并存在学位,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旦没有学位,可以解除合同,并由业主方赔偿相关损失。同时,赎楼本是业主的义务,但买房为节省赎楼短期利息,选择一笔款赎楼(贷款为业主赎楼),这种行为也易产生纠纷,建议购房者宁可支付短期利息,也不要选择一笔款赎楼。  相关知识阅读: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下定金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金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能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房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  第二,注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抵押、租赁或被查封等。再次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该房屋内户口情况。最后,如需贷款还应事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和可贷成数。  第三,签约前多查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同时,买方付款应与卖方履约挂起钩来,比如签约、交房、过户等环节当卖方完成后再相应付款,并且约定卖方违约时买方可相应推迟付款的权利。最后,为保证资金安全,最好能采用资金监管。  第四,付款后要收取收据。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如约定部分房款支付用来偿还银行注销现有抵押登记的,该笔资金一定要监管或者由买方支付至卖方的还贷账户并告知原有银行直接划拨,以避免卖方挪用导致无法过户。  第五,收房过户要验收。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在过户前,尽量避免装修房屋,以防过户后发生纠纷使买卖复杂化。房屋过户不仅包括产权过户,还须注意水电煤话等他项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及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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