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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3年,婚前有3套房子,都在父亲名下。父亲年事已高,现由继母照顾,如果父亲去世按照法律,财产该怎样分割?如果他立有遗嘱,全给子女或全给继母,该执行遗嘱吗?父亲再婚3年,婚前有3套房子,财产该怎样分割?如果他立有遗嘱,全给子女或全给继母,该执行遗嘱吗?

继承 2019-08-07 08: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变更或者撤销原立遗嘱,一般应当用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进行,也可以用新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原则上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根据法律的规定,遗嘱执行人应该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有: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还有模糊的,则根据实践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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